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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招标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YJSF-HW-1501】

更新时间:2015-01-22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阳江市司法局的委托,对阳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招标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JSF-H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司法局法律援助服务招标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序号

采购服务内容

最高限价

1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人民币12万元

2

法律援助政策宣传

人民币3万元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不少于50名执业满两年以上的律师成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22日8时30分起2015128173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2月9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211日上午9:30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211日上午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月22日至2015年1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8878324

传真: 02038879761

联系地址: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阳江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阳江市司法局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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