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招标文件(公示/下载)公示期为2015年1月23日至2015年1月2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一、采购项目编号:ZCGT-FW-1406
二、项目名称:广州市轨道交通13号线和21号线增城段土地、房屋测绘及勘测定界
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98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项目内容:
包号 |
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一 |
广州市轨道交通13号线增城段土地、房屋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
一项 |
490万元 |
广州市轨道交通21号线增城段土地、房屋测绘及勘测定界服务 |
一项 |
490万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
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服务期限为:见用户需求书。
3、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2、投标人具有地籍测绘甲级以上资质(如为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人其中一方具有地籍测绘甲级以上资质,另一方具有地籍测绘乙级以上资质);
3、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1月23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2月1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函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5年2月13日下午2:30 时(注 2: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2月13日下午2: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增城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
电话: |
020-32315526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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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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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增城市荔城街光明西路108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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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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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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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