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水务局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W-F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8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广州市河涌水系规划 一项.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编制时间进度为:签订合同后250个工作日内。
3、项目类型:服务类;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2、投标人须具有水利工程咨询甲级资格;
3、投标人提供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2月10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3月9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水利工程咨询资格证书复印件、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复印件和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并按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保证金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 时(注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3月10日上午9: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2月10日至2015年2月1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先生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水务局 |
电话: |
020-32315526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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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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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瘦狗岭路555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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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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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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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