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5年02月17日至2015年03月02日(共5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SH15005
2. 项目名称:广荣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3. 采购预算:人民币¥5,799,309.40元
4.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1 |
广荣中学食堂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
一项 |
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交货地点:东莞市沙田镇人民政府或用户指定地点。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登记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单位,能够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B、投标人本企业必须具有《燃气燃烧器具安装维修企业资质证书》、燃气灶具的《全国工业产品生产许可证》;
C、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下属单位、分支机构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
D、凡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①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②为同一股东控股的;③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5年02月17日-2015年03月09日,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医疗器械经营或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9.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联 系 人:马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08886
10.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5年03月13日下午14:00—14:3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5年03月13日下午14:30
11.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虎门港服务大楼二楼开标室(广东省东莞市沙田镇港口大道(沙田段)虎门港中心服务区虎门港服务大楼。
12.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3.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0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4.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5.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08886 马小姐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邮政编码:523107
传 真:0769-22685857 网址:www.wzy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