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 YJSF-FW-1502
二、采购项目名称: 阳江市司法局法律服务招标项目
三、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服务内容 |
最高限价 |
1 |
办理法律援助案件 |
人民币12万元 |
2 |
法律援助政策宣传 |
人民币3万元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四、采购预算及最高限价://
五、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2在民政部门依法登记成立的社会组织;具有不少于50名执业满两年以上的律师成员。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6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5年3月12日17时3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3月13日14:30 时 (注:14:00时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3月12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本项目拟定供应商:阳江市律师协会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3月13日14: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广州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帐号:0206 1753 0000 00219
采购人:阳江市司法局
联系地址:阳江市司法局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