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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监控安保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邀请(项目编号:东采谈(2015)16号)

更新时间:2015-04-14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项目编号:东采谈(201516

二、项目名称: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监控安保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432,000.00元

四、谈判项目名称及数量:

标 段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东莞市特殊幼儿中心监控安保设备采购项目

1

设备技术及性能配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A、投标人要求为国内独立的事业法人或独立企业法人;

B、投标人必须具有完善的售后服务体系和实施经验的队伍,并保证足够的服务能力;

C、各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须主动填报投标之前三年内有无受各级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含其授权服务的子公司、分公司等),如果不主动填报而被事后发现的,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追究责任;凡

D、两家或以上供应商参加同一项目的采购,有如下情况的,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a)、为同一法定代表人的;b)、为同一股东控股的;c)、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人须知中第五点要求。

六、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标段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150414 -20150416日,每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必须在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上登记注册备案,未注册备案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携带下列有效文件现场检查、登记: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原件、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副本原件、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原件、开户许可证原件和法人代表身份证原件的电子文档(PDF文件格式)。已注册备案投标人凭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八、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708

联 系 人: 萧小姐、马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08886

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50421日下午14001430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50421日下午143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体育路2号鸿禧中心3楼东莞市政府采购招投标服务大厅开标三室。

十二、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16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十三、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08886

联系人:萧小姐、马小姐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708

邮政编码:510610                                     电邮:wzdg@wzyc5.com

传真:  0769-22685857                                网址:www.wzy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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