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JW-H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虎门大桥车辆长宽高检测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一 |
长宽高检测系统 |
2套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报名时需出具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公平竞争承诺书(见参考模版);
(三) 依法取得200吨固定式电子衡器《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和动静态汽车轮轴称重仪《中华人民共和国制造计量器具许可证》;
(四)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五)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5月14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6月3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POS机刷卡)(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6月3日上午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文件递交和截止时间:2015年6月4日下午14:30 时(注 14: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6月4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5月14日至2015年5月2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陈小姐,梁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行政执法局 |
电话: |
020-32315516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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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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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黄埔大道中121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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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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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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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5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