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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示新余市4家市级公立医院非低价药品网上议价目录和最高限价的通知

更新时间:2015-07-28 [ 打 印 ]

各有关单位:
    为改革和完善我市药品采购制度,转变政府职能,强化市场机制,提高医疗机构参与度,进一步规范药品购销行为,降低药品虚高价格,发挥量价挂钩、批量采购优势,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完善公立医院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7号)、《关于城市公立医院综合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国办发〔2015〕38号)、国家发改委等七部门《关于印发推进药品价格改革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904号)、《江西省医疗机构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4年版)和《新余市关于推进医疗机构药品和医用耗材购销统一管理深化医药回扣专项治理工作的意见(试行)》的要求,经商议,新余市市级公立医院(新余市人民医院、新余市中医院、新余市妇幼保健院、新钢公司中心医院)拟对非低价药品实行联合议价采购。
    我市4家市级公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根据《新余市市级公立医院非低价药品集中挂网采购实施方案(2015年版)》和各医院临床需要确定了新余市4家市级公立医院非低价药品网上议价目录,并以江西省2009年县及县以上医疗机构中标价(已调整中标价的以调整后的价格为准)为依据,结合4家医院现采购价确定了最小包装单位的最高限价(见附表)。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2015年7月28日至8月3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于8月3日17:00时前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后,交至新余市市级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二楼),逾期不予受理。
    联系电话:0790- 6440006、6463125

    地址:新余市城北凌上路128号(新余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药管办)


新余市市级公立医院药品和医用耗材统一管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5年7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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