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CHXM-HW-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采购畜禽水产品违禁药物监测试剂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 号 |
采购内容 |
数 量 |
采购总预算 |
一 |
莱克多巴胺快速检测卡 |
≥30050条 |
14.66万元 |
莱克多巴胺ELISA快速检测试剂盒A |
22盒 |
||
二 |
盐酸克伦特罗快速检测卡 |
≥30050条 |
10.775万元 |
盐酸克伦特罗ELISA快速检测试剂盒B |
22盒 |
||
三 |
残留检测试剂盒 |
1批 |
19.565万元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子包三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应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本项目允许兼投,但不能兼中。如同一投标人在一个以上(不含一个)包组中综合得分排名均为第一,则由该投标人按《关于包组优先选择的承诺函》选择一个包组获得中标资格,其未选包组由该包组综合得分排名第二的中标候选人顺序替上。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取得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提供证明文件);
(三)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四)项证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8月5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8月24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文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8月24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5年8月25日上午10:00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8月5日至2015年8月11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十三、联系方式:
采购人:从化市畜牧兽医渔业局
联系地址:广州市从化市江浦街河东北路50号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王小姐
电话: 020-32315556、32315530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开户名: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