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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ZSY-QX-1501】

更新时间:2015-08-14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Y-QX-15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5.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设备名称

数量

最高限价(总价)

中央监护系统

1

65.8万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号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投标时提交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取得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提供证明文件)

(三)须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四)具有所投标产品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五)供应商须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六)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七)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六)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819830分起至 20159717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9月7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98日下午1430 (14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98日下午14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8月19日至2015年8月2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王小姐

采购人联系人:

广州市第一人民医院

电话:

020-32315556

电话:

传真:

020-32315588

传真:

联系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联系地址:

广州市盘福路1号

邮编:

510610

邮编:

510180

开户行: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8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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