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GS-FW-15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报告代录咨询服务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1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1、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2015年度报告代录咨询服务 一项;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包组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最高限价:人民币81万元(以广州市财政局2016年立项批复预算为准)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项目工期要求: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服务团队的组建、培训和全面接手年检代录和档案整理工作,服务期限为2016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共10个月)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分公司投标的,必须由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授权;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不同的投标人之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接受作为参与同一采购项目竞争的供应商,将取消其投标资格:
4.1、彼此存在投资与被投资关系的;
4.2、彼此的经营者、董事会(或同类管理机构)成员属于直系亲属或配偶关系的。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或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5年12月3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12月22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12月22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30 时(注14: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12月23日下午14: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12月3日至2015年12月9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许小姐 |
采购人: |
蔡科 |
电话: |
020-32315551、32315530 |
电话 |
020-85596566-3809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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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10540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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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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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