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东莞市人民医院委托,就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采购编号:东采公〔2015)1264号)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本项目于2015年12月30日在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进行开评标会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规定:在招标采购中,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废标:
(一) 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招标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
不足三家的;
(二) 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三) 投标人的报价超过了采购预算,采购人不能支付的;
(四) 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东莞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失败。
在此,谨对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表示衷心的感谢!
采购单位、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东莞市人民医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第一国际C座708室
联系人:萧小姐
电话:0769-22208886 传真:0769-226858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