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项目编号:GZPS-FW-16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重点水库湖泊藻类及富养化现状调查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38.54万元(财政性资金)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1、广州市重点水库湖泊藻类及富养化现状调查 一项
(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最高限价:人民币138.54万元
3、项目类型:服务类
4、服务期限:二年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具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
(二)投标人必须取得省级或以上计量认证(CMA)资格证书,且认证项目含地表水类别24项,具体项目见下表。(必须提供有效时间内的实验室资质认定计量认证证书和附表的复印件并加盖公章、注明与原件相符,开标当日的评标现场请提供原件进行核对,原件须密封包装,核对后当场退回)
序号 |
检测项目 |
序号 |
检测项目 |
序号 |
检测项目 |
1 |
水温 |
9 |
总氮(湖、库,以N计) |
17 |
铬(六价) |
2 |
pH |
10 |
铜 |
18 |
铅 |
3 |
溶解氧 |
11 |
锌 |
19 |
氰化物 |
4 |
高锰酸盐指数 |
12 |
氟化物 |
20 |
挥发酚 |
5 |
化学需氧量(COD) |
13 |
硒 |
21 |
石油类 |
6 |
五日生化需氧量(BOD5) |
14 |
砷 |
22 |
阴离子合成洗涤剂 |
7 |
氨氮 |
15 |
汞 |
23 |
硫化物 |
8 |
总磷(以P计) |
16 |
镉 |
24 |
粪大肠菌群(个/L) |
(三)需提供当地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四)投标人必须对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仅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
(五)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至(三)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2月6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2月25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2月25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2月26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2月6日至2016年2月1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广州市城市排水监测站 |
电话: |
020-32315551、32315530 |
电话 |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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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站南路15号之一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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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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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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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