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的委托,对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医用配套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JFY-HW-1603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医用配套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 //;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阳江市妇幼保健院新院建设医用配套设施、设计制作及安装项目 |
1项 |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3月9日至2016年3月1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备设计、生产及实施本次采购货物所需的生产型厂家(营业执照注册地址显示“仅限办公用途”的视为非生产型厂家,拒绝接受投标);
(2)法定代表人为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5年近期纳税证明复印件及社保证明复印件)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5)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投标人必须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未向招标代理机构购买招标文件并登记的潜在投标人均无资格参加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3月9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3月1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营业执照副本、国税及地税登记证副本、机构组织代码证副本、法人代表身份证、法人代表授权书原件(授权代理人购买时)、被授权人身份证(授权代理人购买时)(以上要求的证书及证明文件报名时均提供加盖公章的复印件留存;原件备查)。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3月25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3月29日10时30分(注10: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3月29日10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
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联系地址:阳江市妇幼保健院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3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