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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采购编号:GDYCY-HW-1601)

更新时间:2016-04-22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医学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邀请合格的投标人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GDYCY-HW-1601

二、项目名称:广东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9,976.00元

四、谈判项目名称及数量:

标 段 号

设备名称

数量

广东医学院生物医学工程实验室设备采购项目

1项

设备技术及性能配置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五、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B、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C、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D、凡两家或以上公司为同一法定代表人或同一股东控股的或其中一家公司为其他公司最大股东的,不能同时参与同一采购项目采购活动,一经发现,将视同串标处理;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六、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标段为单位整体投标,任何只对某标段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七、竞争性谈判文件售卖时间:2016年4月22 日-2016年4月26日,每日上午09:00-12:00 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15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1)《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2)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3)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4)企业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5)法人代表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6)提供以上证件的原件扫描件(整合成一个PDF文档格式)。曾在本市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购买采购文件时只须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各投标人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如需要邮寄,应该交纳人民币60元作为特快专递邮寄费用,款到后即发。

八、发售标书地址: 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联 系 人: 萧小姐、马小姐

联系电话:0769-22208886

九、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10:00—10:30

十、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4月29日上午10:30

十一、投标文件递交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开标室。

十二、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16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十三、联系方式:有关此次招标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08886

联系人:萧小姐、马小姐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邮政编码:510610                                     电邮:wzdg@wzyc5.com 

传真:  0769-22685857                                网址:www.wzyc5.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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