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血液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血液中心采血车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XY-HW-160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采血车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34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数量 |
1 |
采血车 |
3台 |
本次项目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内容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并具备本次招标产品的经营范围;
(二) 对于投标车辆,投标人必须是制造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或制造商指定的代理商(经销商)的授权供应商;
(三) 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五) 投标车辆必须是中国境内制造已纳入国家汽车公告目录的合格产品。
备注:请各投标人凭以上(一)至(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后当场退回)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4月22日9:00起至 2016年5月12日17:00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文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5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函(详见投标人须知);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13日9:30(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6年5月13日9: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4月22日至2016年4月2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020-32315552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
采购人:广州血液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区麓苑路31号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4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