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宁县中医院 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递交竞价文件。
一、采购项目编号:GNZY-HW-16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宁县中医院空调设备采购项目(三次)
三、项目类别:货物类
四、招标项目内容、招标项目性质及要求:
1、招标项目内容: 空调设备一批
2、交货期:签订合同后15天(包括供货、安装、调试、验收等工作)
3、招标项目性质及要求:投标人必须对本项目整体进行报价,且要提供完整的技术资料。(详见:用户需求书)
五、本项目报价最高限价为:人民币贰拾万零壹仟柒佰元整(¥201,700.00元),超出最高限价的竞价将被拒绝。
六、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非生产厂家投标必须具备设备生产厂家出具的授权书;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七、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5月23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5月27日17时30分止(北京时间每天8:30-11:30,14:30-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现场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发售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77区竹苑49号,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八、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九、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5月30日17:3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投标保证金。
十、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5月31日15:00 时(注 14:3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一、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1室。
十二、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5月31日15:00时。
十三、开标评标地点:广东省肇庆市端州三路24号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3楼301室。
十四、投标人应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人民币贰仟元整(¥2,000.00元)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应用人民币,以转帐、银行汇款方式提交。并注明事由:“项目名称:XXXXXX 项目编号:GNZY-HW-1611 投标保证金”
十五、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5月23日至2016年5月2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1、采购人:广宁县中医院
联系人:范女士
电 话:0758-8635807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广宁县南街镇新宁北路34号
2、采购办:广宁县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
联系人:陈先生
电 话:0758-8633767
3、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肇庆分公司
联系人:黄先生
电 话:0758-2312872
传 真:0758-2313973
地 址:广东省肇庆市端州区信安路77区竹苑49号1、2层
十六、公示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肇庆市政府采购网,肇庆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网。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