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编号:GDYM-FW-1602
二、项目名称: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项目
三、项目预算:人民币4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
广东省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政策实施稽察项目 一项
报价人应对本项目所有内容进行谈判,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谈判,不得缺漏。本项目内容、要求等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报价人资格条件:
1.报价人须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资格条件;
2.报价人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3.报价人须具有水利工程施工监理甲级;
4.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注册属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记录证明》;
5.报价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报价人须携带以上(1)至(5)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谈判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六、符合资格的报价人应当在2016年6月14日8时30分起至2016年6月21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谈判文件的报价人谈判。
八、报价人必须在2016年6月21日下午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谈判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则无需提交)。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谈判时间:2016年6月22日上午9:30时。
十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
谈判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6月15日至2016年6月21日五个工作日。报价人认为谈判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须为原件,其它形式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广东省水库移民工作局 |
电话: |
020-32315557、32315530 |
联系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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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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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寿路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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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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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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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6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