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血液中心 的委托,对 广州血液中心核酸检测项目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XY-HW-1618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核酸检测项目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期 |
单价限价 |
1 |
核酸检测试剂 |
1年 |
70元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
(二) 供应商为具有投报产品生产或经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资质证明的厂家或代理商。并能提供产品的医疗器械注册证复印件;
(三) 供应商注册地人民检察院本年度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
(四) 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备注: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7月1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7月20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资料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7月20日下午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7月21日14:30时(注14: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7月21日14:30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7月1日至2016年7月7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张小姐
电话: 020-32315552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
采购人:广州血液中心
联系地址:广州越秀区麓苑路31号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