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Z-HW-16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执法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一 |
执法设备 |
1批 |
70万元 |
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从事相关产品的经营范围;
(二)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8月10日8时30分起至 2016年8月16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6年8月16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本项目不收保证金)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6年8月30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8月10日至2016年8月1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
电话: |
020-32315557、32315530 |
电话 |
020-83389401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020-83188638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10003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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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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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8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