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ZY-HW-1606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采购预算 |
1 |
麻醉机 |
1台 |
50万元 |
2 |
弹道碎石机 (腔内气压弹道碎石机) |
1台 |
12万元 |
3 |
腹腔镜操作器械 |
1套 |
10万元 |
4 |
冲洗吸引器 (医用加压器) |
1台 |
2.5万元 |
5 |
远红外线血透内瘘修复仪 |
1台 |
8万元 |
6 |
电脑灌肠治疗仪 |
1台 |
5.2万元 |
7 |
氦氖激光治疗仪 |
1台 |
2.6万元 |
8 |
熏蒸设备(局部) |
1台 |
5万元 |
9 |
CO2点阵激光治疗仪 |
1台 |
12.5万元 |
|
合计 |
|
107.8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取得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具有医疗器械销售经营范围;
2、投标人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3、投标人须提供所投医疗器械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书,进口产品提供用户所在区域代理授权;
4、所投医疗设备必须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
5、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六年内,在政府招标活动中没有任何重大违法违规记录或被取消中标资格;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请各投标人凭以上(1)至(5)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6年12月12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1月3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月3日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4日0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4日09:30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2月12日至2016年12月1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陈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分行营业部
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1号之一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