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的委托,对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执法服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YZ-HW-16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邮政管理局执法服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0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一 |
执法服 |
1批 |
70万元 |
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5年财务审计报告,若投标人新成立的,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状况报告)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该证明材料)
④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16年9月-10月该相关材料)
⑤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⑥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从事相关产品的经营
范围;
3.具有生产或供应能力的国内供应商;
4.投标人须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
模版);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6年12月29日8时30分起至 2017年1月8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获取招标文件时须携带投标人资格条件中1-4项证明文件及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原件备查):
1.有效的法人执照(或证明)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
2.购买招标文件经办人,需提供:
2.1经办人如是法定代表人,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
2.2如是投标人授权代表,需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核查)
3.2016年9月-2016年10月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如: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或者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参保证明等)复印件;(原件核查)
注:所有报名资料,均应同时放入投标文件中。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1月10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6年12月29日至2017年1月6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广东省邮政管理局 |
电话: |
020-32315557、32315530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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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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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中路318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10003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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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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