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东烟草阳江市有限责任公司的委托,对广东烟草阳江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进行单一来源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JYC-HW-1614
二、采购项目名称: 广东烟草阳江市有限责任公司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招标采购项目(单一来源)
三、采购项目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办公设备及耗材采购 |
1批 |
(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四、合格的投标人: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 供应商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相关经营范围的企业法人;
2. 依法取得相应生产或经营许可;
3. 供应商须提供具有所投主要货物(服务器、台式商用电脑、笔记本电脑、一体机、投影机)生产厂家合法的授权证明文件、售后服务承诺函及生产厂家对技术参数的响应函(原件盖原厂章);
4.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在广东地区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供应商必须在阳春、阳西当地设有固定的售后服务机构,须提供相关的证明文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1月12日 8 时 30 分起至2017年1月18日17时00 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国内邮购标书者应加50元人民币作特快专递费(如电汇购买招标文件,请注明招标编号)。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将用航空快递及时寄去招标文件,但在任何情况下招标代理机构对邮寄过程中发生的迟交或遗失都不承担责任。
六、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1月19日09:30 时 (注:09:00时整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 1月18日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八、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九、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项目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本项目拟定供应商:阳江市华骏科技有限公司 。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1月19日09: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广东烟草阳江市有限责任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烟草阳江市有限责任公司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1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