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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清新区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更新时间:2017-02-03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的委托,依法对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清新区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本项目采用网上报名登记、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的非电子评标方式,投标供应商应当通过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政府采购交易系统(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完成本项目的网上报名和网上缴纳投标保证金等事项。本项目公示期为201724日至 201729,欢迎国内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本项目已经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同意采购,招标文件已经通过专家论证,现予以公告,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编号:QXWJ-HW-1607

二、采购项目名称: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清新区医疗信息化系统建设采购项目

三、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11,000,000.00

四、采购数量:一项

五、采购项目内容及需求内容:详见用户需求书

六、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

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

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168月或8月之后的财务报表);

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证明材料);

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1、提供20168月或8月之后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证明(证明表内容须包含人员姓名、单位参保险种等内容),或社保部门(或税务部门)出具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的证明文件,或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网站打印的单位参加社会保险参保证明(证明内容须包含社会保险登记证号、查验授权码、核查网址、有效期、专用章等)220168月或8月之后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文件);

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

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提供提供投标人住所地或者业务发生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自出具之日起前3年内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若投标人自成立之日起不足3年的,则出具自成立之日起至出具之日无行贿犯罪档案纪录。无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结果告知函有效期自出具之日2个月内有效,开标时间必须在有效期内,复印件无效。】;

3.不接受被财政主管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投标人必须具有医疗器械生产或经营企业许可证,并在有效期内;若投标设备属于医疗器械则必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并在有效期内;

5.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组成成员不得超过2家,联合体全体成员必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联合体各方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和各方权利义务。

七、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和方式

1. 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时间

1.1网上报名登记时间:自201724830分至20172917(北京时间,下同)

1.2缴纳保证金时间:自 201724830分至201722317时。

2. 报名登记、缴纳保证金的方式: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登记和现场确认相结合的方式。先通过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登记,再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本项目缴纳保证金采用网上缴纳的方式进行,其缴纳情况以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数据库记录的信息为准。采用银行转账时,缴费的操作详见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布的有关规定。

2.1报名登记暂时实行纸质文件和网上电子文件同步进行的方式,纸质文件和网上电子文件的内容必须保持一致,最终以网上电子文件为准,网上电子文件若存在错误、遗漏、虚假等情况,则视为报名无效,责任由参加报名的投标供应商自负。

2.2投标供应商须到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用户CA数字证书,使用数字认证证书对进行网上报名和缴纳保证金的相关操作。

3. 投标供应商参加现场确认所需资料:确认时需提交以下有效资料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并提交(1)(4)项原件(若国家税务登记证已转换为电子证书的,则需提供网上打印的证书;或已实行“三证合一”的,只需提供合证后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核对无误后办理报名登记。三证分别为:

3.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

3.2 组织机构代码证。

3.3 税务登记证。

3.4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报名回执。

3.5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或供应商所在地设区的市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出具的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6 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资格证明书及其身份证(正反面)。

3.7 若非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参加报名的,则须同时提交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负责人的授权委托书及被授权人的身份证(正反面)。

3.8 若属联合体投标,需提供《联合体投标协议书》及《投标主体协议书》原件。

4. 开标前,投标人须向招标代理机构缴纳招标文件制作费人民币150.00元,售后不退,否则招标人不予接受其递交的投标文件。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2240930分。

九、提交投标文件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开标时间: 20172240930分。

十一、开标地点:清远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开标2室(清远市人民二路政府机关2号楼一楼东门)。

十二、本公告期限(5个工作日)自201724日至201729日止。

十三、联系事项

一)采购人:清远市清新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地址:广东省清远市清新区太和镇府前路3号区政府办公大楼

联系人:黄先生

联系电话:0763-5827509

传真:0763-5827509

邮编:511500

(二)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清远市新城北江二路35号北江明珠6C

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0763-3869680

传真:0763-3869680

邮编:510000

(三)采购项目联系人:罗小姐   联系电话:13726976634

 

 

发布人: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7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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