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的委托,对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DQS-HW-170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青少年竞技体育学校业务用车租赁服务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80万元
四、项目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项目内容 |
数量 |
服务期 |
最高限价 |
业务用车租赁服务 |
1项 |
2年 |
80万元 |
供应商应对项目所有的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招标项目的详细内容及执行标准等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资格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供应商必须持有国家有关管理部门核发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且必须是市际(含)客运包车以上;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供应商须携带1-3项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原件、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备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5月20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6月1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八、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6月1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磋商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磋商保证金的供应商则无需提交)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14:30时(注14: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6月2日下午14:30 时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5月22日至2017年5月24日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须为原件,其它形式无效)
招标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欧老师 |
电话: |
020-32315551、32315530 |
电话 |
020-82002346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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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东圃镇奥体路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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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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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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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