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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 YCCZTK-HW-1701】

更新时间:2017-05-27 [ 打 印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阳春市春州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CCZTK-HW-1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三、采购预算: 子包一:9906087.26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1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手术室净化系统设备采购及安装项目

1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5月27日至2017年6月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注: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营业执照原件核查,否则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法人;

3.投标人必须为国内合法运营的独立的净化设备工程及制造企业、事业法人。

4.投标人所投医疗设备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产品注册证;

5.企业需具有医院净化工程业绩;

6.投标人需同时具备以上条件方可参与投标。

7.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规定办理报名及登记手续并购买招标文件。

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527830分起至 20176517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6月12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6191430(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76191430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小姐、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阳春市春州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290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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