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系统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E-HW-1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仪系统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117.9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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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
全自动五分类血液分析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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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分类血液细胞分析仪 |
3台 |
117.9万元 |
推片染色机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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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RP分析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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糖化血红蛋白分析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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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学发光分析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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尿液干化学和沉渣分析仪 |
各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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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心机 |
3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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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用冷藏箱 |
2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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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线冷链监控系统 |
1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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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粪便处理分析系统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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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自动配血及血型分析仪 |
1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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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速免疫分析仪 |
1台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全自动配血及血型分析、快速免疫分析仪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其余为采购国产产品。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依法取得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提供证明文件)
4.须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6月8日8时30分起至 2017年6月27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6月27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10:30时(注10: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6月28日上午10: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8日至2017年6月14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李先生 |
电话: |
020-32315557、32315530 |
电话 |
020-38981240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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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天强路1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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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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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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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