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 阳江市公安边防支队 的委托,对 阳江市公安边防支队机动中队警用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JZD-HW-1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边防支队机动中队警用装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子包一:1168175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子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警用装备 |
1批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16日至2017年6月2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民事责任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从事本项目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二)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 投标人需符合招标文件所需货物进行投标;
(八) 中标的供应商不允许将本次采购合同产品转包分包给其他企业供应商;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五)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16日8时30分起至 2017年6月2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6月 30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 7 月6日14时30分(注 14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2小会议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7年7月6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东风三路38号景湖大酒店11楼1112小会议室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联系人:阳江市公安边防支队
联系地址:阳江市公安边防支队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