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 的委托,对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ZYC-HW-171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医科大学附属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208.12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一 |
口腔种植机 |
1台 |
38.3万元 |
种植手机 |
26把 |
||
二 |
镍钛手柄6:1 |
98把 |
56.84万元 |
三 |
高速手机不带光纤 |
130把 |
49.4万元 |
四 |
高速手机 |
130把 |
63.58万元 |
末端切断钳1 |
65把 |
||
细丝切断钳 |
50把 |
||
光固化灯 |
14台 |
经政府采购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为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依法取得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4.须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7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17年6月27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7月17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7月17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投标保证金的投标人则无需提交)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14:30时(注14: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7年7月18日下午14:3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27日至2017年7月3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投标人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彭先生 |
电话: |
020-32315557、32315530 |
电话 |
61350672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黄沙大道31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11455 |
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
|
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