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血液中心的委托,对广州血液中心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招标项目进行竞争性磋商,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磋商。
一、采购项目编号:GZXY-HW-17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全自动凝血分析仪招标项目
三、项目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限价 |
子包一 |
全自动凝血分析仪 |
1台 |
47万元 |
本次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投标人对本项目须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子包中的部分内容进行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依法取得所投产品的合法来源渠道证明;
4.须依法取得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5.所投产品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6.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7.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8.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7项证明文件的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6月30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7月10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磋商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磋商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磋商文件的供应商磋商。
八、供应商必须在2017年7月10日下午17:00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磋商保证函》一份。
九、磋商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45时(注10:15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磋商响应文件提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磋商时间:2017年7月11日上午10:45时
十二、磋商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磋商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6月30日至2017年7月4日三个工作日。供应商认为磋商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须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质疑书须为原件,其它形式无效)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小姐 |
采购人: |
广州血液中心 |
电话: |
020-32315552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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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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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1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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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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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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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