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受 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邀请招标采购,欢迎接收到邀请的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CNSH-HW-17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办公家具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名称 |
数量 |
采购预算 |
办公家具 |
一批 |
2941679元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注册资金不少于8000万元人民币)的办公家具制造商或销售商;
(二)通过ISO9001质量管理体系认证、ISO14001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及中国环境标志产品认证证书(十环认证);
(三)具有经国家认可的省级及以上质检单位出具的相关成品检测报告和原材料检测报告,并且所提供的相关成品必须达到国家标准GB18580-2001中E1级(室内装饰装修材料用人造板及其制品中甲醛释放限量,达到E1标准的产品,即在室内可直接使用)标准;
(四)2015年01月01日至今,至少具有1个单项合同金额300万元及以上的办公家具供货类似业绩(有效时间以供货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4日8时30分起至 2017年7月20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复印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7月31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8月4日15:30 时(注 15: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开标评标时间: 2017年8月4日15:30 时.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7月14日至2017年7月20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帐号: 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采购人: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广东阳春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