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血液中心的委托,对广州血液中心核酸检测室内质控品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GZXY-HW-1712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血液中心核酸检测室内质控品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5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
采购内容 |
单价限价 |
预计采购金额 |
1 |
核酸检测室内质控品 |
106元/支 |
55万元 |
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投标企业依法取得投标产品相关生产或经营许可证;经营企业投标的需具备生产企业的授权文件;
4.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或备案要求的,投标人须提供有效的证明或其他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5.提供检察机关出具有效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和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6.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7.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1-6资料(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证明)、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查)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7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17年7月24日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相关文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谈判文件供应商的报价
八、报价人必须在2017年7月24日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函(详见谈判须知)
九、谈判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7年7月25日9:30时(注 9:00时开始受理响应文件)
十、谈判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谈判时间:2017年7月25日9:30时
十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谈判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7月18日至2017年7月20日三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张小姐 |
采购人: |
广州血液中心 |
电话: |
020-32315552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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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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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越秀区麓苑路31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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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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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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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7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