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 阳春市春州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的委托,对 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配套设备项目招标采购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CCZTK-HW-1709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春市妇幼保健院儿科综合大楼配套设备项目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子包一: 278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多功能婴儿辐射保暖台 |
2台 |
2 |
移动式C臂X光机 |
1台 |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7年8月21日至2017年8月25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须是国内有能力提供本项目相关货物和服务法人或其他组织。
2、投标人所投货物须具有三类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三类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质量体系认证等合法来源证明文件。如属于进口医疗器械应提供进口相关文件。
3、投标人必须严格执行按照设备材质所有的要求。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三)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7年8月21日8时30分起至 2017年8月25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7年9月8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注 14 :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7年9月12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营业部(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陈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阳春市春州城市投资控股有限公司
联系地址:阳春市春城城东大道290号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7年8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