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的委托,对以下项目进行单一来源采购,现邀请广州国际人才交流协会(子包一)、广州教育文化交流中心(子包二)作为本项目单一来源商定供应商。
一、该项目属于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情形
二、项目编号:GZGS-FW-1807
三、项目名称:广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公务出国(境)及赴台湾学习交流服务资格商项目(单一来源)
四、项目内容及要求:
子包号 |
采购内容 |
采购预算 (人民币/万元) |
服务期 |
中标家数 |
一 |
公务出国(境)团组服务资格 |
152万元/年, 456万元/3年 |
3年(即2018年至2020年) |
1家 |
二 |
因公赴台湾学习交流团组服务资格 |
28万元/年, 84万元/3年 |
3年(即2018年至2020年) |
1家 |
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对包内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包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任何只对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的都被视为无效投标。详细要求及标准等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提供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和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4.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供应商;(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前一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18日8时30分起至2018年4月26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和检察机关出具的《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有效期内)原件及复印件;
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5)提供财务报告、近期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证明文件复印件;
6)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须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谈判文件的供应商谈判。
八、供应商必须在2018年4月26日下午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谈判保证函》一份。(如果缴纳谈判保证金的则无需提交)
九、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十、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谈判时间:2018年4月27日上午9:30时。
十二、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周小姐 |
采购人: |
赖小姐 |
电话: |
020-32315557、32315530 |
电话 |
020-85592450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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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路112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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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信银行广州分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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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74430201826002169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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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