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DRY-HW-18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阳东区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 子包一:378.6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
产品名称 |
单位 |
数量 |
1 |
全数字高清图像处理中心 |
台 |
1 |
2 |
新型氙气灯光源 |
台 |
1 |
3 |
高清电子胃镜 |
条 |
2 |
4 |
高清电子结肠镜 |
条 |
2 |
5 |
高清电子支气管镜 |
条 |
1 |
6 |
高清电子耳鼻咽喉镜 |
条 |
1 |
7 |
医用高清进口显示器 |
台 |
1 |
8 |
电子镜专用台车 |
台 |
1 |
9 |
脑电双频谱指数测量仪 |
台 |
1 |
10 |
原装水瓶 |
台 |
1 |
11 |
原装测漏器 |
台 |
1 |
投标人须以子包为单位对本项目进行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4月20日至2018年4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投标人须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并具有相关经营范围的法人。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4月20日8时30分起至 2018年4月2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一)-(三)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5月6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5月10日15时00分(注 14:30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5月10日15时0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8875516
传真: 020-3887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39-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郑广固
电话: 13794778078
联系地址:广东省阳江市阳东区始兴中路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4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