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的委托,对 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项目 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YDGA-HW-1802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刑事技术设备项目三、采购预算: 子包一:28008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刑事技术设备 |
1批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以子包为单位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7月2日至2018年7月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3、具有与营业执照相符的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
4、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6、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7、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近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7月2日8时30分起至 2018年7月6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原件现场备查)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7月17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7月24日14时30分(注14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8年7月24日14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联系地址:阳江市公安局阳东分局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7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