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受阳江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的委托,对收购阳江市阳东区越洋供水有限公司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招标采购项目(重招)进行竞争性谈判,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采购项目编号:YJSW-FW-1803
二、采购项目名称:收购阳江市阳东区越洋供水有限公司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招标采购项目(重招)
三、采购预算: 17.50万元
四、项目内容:(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收购阳江市阳东区越洋供水有限公司项目法律咨询服务招标采购项目(重招) |
1项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供应商除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供应商须是中国大陆境内非联合体的独立企业法人;
2.供应商须具有有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并具有完成本项目所需的人力、物力资源;
3. 具有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4 .供应商在近三年内(招标公告发出之日起往前推三年)参与全国政府采购活动中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 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接受分支机构投标。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三)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原件现场备查)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8年9月6日8时30分起至 2018年9月12日17时0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或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或投标人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及《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8年9月12日下午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 9:30 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18年9月14日上午 9:30 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点击下载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8年9月6日至2018年9月1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梁小姐、陈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郑生 |
电话: |
020-32315516 |
电话: |
0662-3153000 |
传真: |
020-32315588 |
传真: |
0662-3212122 |
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侨林街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
联系地址: |
阳江市区金山路鱿鱼桥头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529500 |
开户行: |
中国工商银行烟草大厦支行 |
开户行: |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阳江分行 |
帐号: |
3602-0609-1920-0022-249 |
帐号: |
732862230091 |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