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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公开招标公告【项目编号:HZZY-FW-1901】

更新时间:2019-03-20 [ 打 印 ]

 

广东五洲医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HZZY-FW-1901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中药颗粒剂供应商招标采购项目

三、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序号

采购内容

数量

年限

1

中药颗粒剂供应商

 2

2

    

四、供应商资格条件:

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仅接受中药配方颗粒的生产企业参加投标,不接受任何级别的代理商直接投标

3依法取得《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药品GMP证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4、投标公司必须为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确定的“中药配方颗粒试点生产企业”;

5、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资产重组或破产状态,财产未被接管、冻结。

6、投标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招标人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及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将以电脑截图方式打印并归入档案中,列入上述网站失信记录名单内的投标人将不通过资格性审查。

请各投标人凭以上16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及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无犯罪记录证明原件、法人代表证明书原件、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购买招标文件。(原件核对后当场退还)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9320830分起至20194817时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以上证件到广东五洲医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3002A),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六、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七、投标人必须在2019年4 月8日17: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政府采购投标担保函》或《投标保证函》一份

八、投标截止时间:2019491000(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九、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3002A

十、开标评标时间:2019491000

十一、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3002A

十二、招标文件公示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9年3月20至2019年3月26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梁小姐、陈小姐

电话: 020-32315516

传真: 020-32315588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3002A

邮编: 510610

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广州林乐路支行

帐号:440-586-010-400-113-44(服务费帐号)

采购人:广州市海珠区中医医院

联系地址:广州市海珠区前进路南园大街1号之一

广东五洲医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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