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东莞市石排医院(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设备及服务进行国内公开招标采购,详情请参见招标文件。本项目招标文件公示时间为:2019年8月9日至2019年8月16日(共6个工作日),欢迎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投标。有关事项如下:
1. 采购编号:441900-30-201908-3021004-0003
2. 项目名称:东莞市石排医院彩色多普勒诊断仪采购项目
4. 采购设备名称及数量:
序号 |
设备名称 |
数量 |
分项预算 (人民币:元) |
预算总金额(单位:元) |
备注 |
1 |
中档全身多普勒超声诊断仪 |
1套 |
¥ 2,000,000.00元 |
¥5,000,000.00元 |
|
2 |
高档全数字化彩色多普勒超声诊断系统 |
1套 |
¥ 3,000,000.00元 |
产品技术参数及要求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投标人须以包号为单位投标,任何只对某包其中一部分内容进行的投标都被视为无效投标。
5. 交货时间: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用户需求书。
6. 交货地点:东莞市石排医院指定地点。
7. 投标人资质要求:
A、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B、所投产品为医疗器械的:①投标人为代理商的,从事第三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的,需依法取得《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或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企业许可证》; ②投标人为生产企业的,需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从事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的供应商,需依法取得《第一类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 ③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对投标产品有注册要求的,投标人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注册证》;
C、各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须提供书面声明);
D、 具有履行合同必须具备的供应保障能力;
E、采购代理机构会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一天通过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供应商的信用记录,并做好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留存。采购代理机构对供应商的信用记录进行甄别,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F、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其它条件详见投标须知总则中第五点要求。
8.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19年8月9日-2019年8月16日,每日上午09:00-12:00时;下午14:00-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以下同),每份售价人民币300元整(售后不退)。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项目的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时须提供如下证明材料:①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税务登记证(国、地税)复印件(加盖公章)、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银行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并加盖公章)。如“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则不需要提供税务登记证和组织机构代码证。各投标人请自带U盘拷贝招标文件电子文档。
9. 依据《关于做好政府采购供应商建档入库的通知》,凡参与东莞市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应通过东莞市政府采购网(http://czj.dg.gov.cn/dggp/)或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ggzy.dg.gov.cn)进行建档入库,已在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入库(企业身份为“政府采购类”)的除外。入库路径:1.东莞市政府采购网-供应商注册;2.东莞市公共资源交易网-企业信息登记-公共资源交易企业库。 各供应商在入库过程中遇到问题的,请及时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联系。入库信息管理联系人:杨琳,联系电话:0769-28330677,系统技术人员:姚会奇,联系电话:0769-28330604。供应商如未在省采购系统注册,也需要在采购结果公示前自行在省采购系统进行注册。由于供应商注册不及时而导致采购结果公示推迟的,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10. 发售标书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联 系 人:卢小姐 联系电话: 0769-22208886
11. 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9:30—10:00
投标截止及开标时间:2019年8月30日上午10:00
12. 投标及开标地点: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13. 本采购项目不举行集中答疑会,统一在网上集中答疑,如有任何疑问以传真或电邮至采购代理机构。购买了招标文件,而不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在开标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采购代理机构。若该项目因不足三家而导致重新采购,未予书面通知的单位将被取消重新参加该项目投标的资格。
14. 投标人必须向采购代理机构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须严格按“招标文件第四章投标须知第20点投标保证金”要求提交。
15. 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将不负责投标人准备投标文件所发生的任何成本费用。
16. 本次采购项目公告在中国政府采购网、广东省政府采购网、东莞市政府采购网及采购代理机构网站等媒体上公布,并视为有效送达,不再另行通知。有关此次采购事宜,也可按下列地址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采购代理机构查询: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联系方式:0769-22208886卢小姐
地址:东莞市南城区鸿福路200号第一国际商务大厦C座708室。
邮政编码:523107
传 真:0769-22685857 网址:http://www.wzyc5.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