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采购项目编号:SCJD-FW-1913
三、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企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监督检查项目
四、采购项目预算金额(元):343900
五、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承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企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监督检查工作;采购预算:人民币343900元;检查时间: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
六、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根据《广州市财政局 广州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广州市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穗财行〔2017〕256号)和《广州市财政局关于做好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及试点有关工作的通知》(穗财行〔2017〕263号)的文件要求,原市质监局(现为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为市直事业单位政府购买服务改革试点部门。为保障监督检查工作能顺利开展,现根据有关法律法规、通知及我局相关文件的规定,拟对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由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子包一)、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子包二)、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子包三)承担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19年度重点用能单位能源计量监督检查和广州市南沙区小虎岛企业可燃气体报警器监督检查工作(检查表见附件)。
七、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子包号 |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及地址 |
一 |
广州计量检测技术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黄埔区科学城尖塔山路19号 |
二 |
广州能源检测研究院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石楼镇珠江路1-2号 |
三 |
广州市番禺质量技术监督检测所 地址:广州市番禺区市桥街东平路46号 |
八、专家论证意见
(一)各专家对相关供应商因专利、专有技术等原因具有唯一性的具体论证意见:
1.专家1姓名:何光耀 工作单位:中山大学 职称:高工
意见:该项目采购符合穗财行〔2017〕256号和263号文件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2.专家2姓名:李彦文 工作单位:暨南大学 职称:高工
意见:该项目采购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3.专家3姓名:雷鸣 工作单位: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师
意见:该项目采购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二)专家小组综合意见:该项目采购情况符合相关规定及有关文件的要求,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
九、本公告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自2019年11月15日至2019年11月21日止。
十、联系事项
(一)
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越秀北路311号小北御景广场10楼
联系人:邓小姐
联系电话:020-83228296
(二)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医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电话:020-32315557、020-32315530
发布人:广东五洲医采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19年11月14日
附件
2019年度检查表
子包号 |
工作任务 |
采购预算(元) |
一 |
监督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138台 |
74500 |
二 |
检查67家重点用能单位 |
201000 |
三 |
检查12家重点用能单位,监督检查可燃气体报警器60台 |
68400 |
合计 |
3439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