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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二处续租白云国际机场办公业务场地项目单一来源公示

更新时间:2020-06-24 [ 打 印 ]

一、项目信息

1、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登记注册二处续租白云国际机场办公业务场地项目

3、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继续租用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单身公寓B栋401—410、414—421房的物业租期2年

4、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金额:人民币110.62万元。

5、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因我局原租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办公楼)位于广州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单身公寓B栋401—410、414—421房的物业即将到期,为保证我局办公和开展业务的需要,拟继续租用上述物业作为办公场地。由于机场南综合工作区以驻场机关单位、国企办公楼为主,其物业绝大多数属于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所有,南方航空、中国国际航空、民航管理局、口岸办也有个别物业,但其物业属于内部使用不对外出租。鉴于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故拟对本项目采取单一来源方式实施采购,从唯一供应商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处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1、名称: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

2、地址:广州市白云国际机场南工作区A4综合办公楼

三、公示期限

2020年628 2020年72日(公示期限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专业人员论证意见

专家1姓名:杨礼琼  工作单位:广东财经大学    职称:

意见:为保证采购单位办公和开展业务的需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专家2姓名:姚奕华  工作单位:广州市设计院  职称:

意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原已租用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的物业,为了保证办公和业务开展的需要,现拟继续租用原物业作为办公场地,本项目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同意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3姓名:汤发良  工作单位:广东工业大学  职称:

意见:从本项目采购人的实际需求看,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情形,建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采购。

专家4姓名:   工作单位:广东外语外贸大学  职称:

意见:由于该项目场地所属物业为内部使用,为保证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业务和办公需要,只能继续租用该物业,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31条“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规定。因此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专家5姓名:雷  工作单位:广东富临国泰律师事务所 职称:律 

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可以采用单一来源方式为此建议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2、专业人员论证综合意见该项目采购情况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中“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的情形。因此,专家组一致建议该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广州白云国际机场股份有限公司采购。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联系人:陈永强

联系地址:广州白云国际机场东南工作区横二路B栋四楼

联系电话:020-83731475/36062477/13922139316

2、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周小姐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联系电话: 020-32315557/32315530

 

 

发布人: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6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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