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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存量公房民事法律诉讼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公告【项目编号:SCJD-FW-2027】

更新时间:2020-09-03 [ 打 印 ]

项目概况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存量公房民事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0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SCJD-FW-2027

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存量公房民事法律诉讼服务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35.200000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采购内容

数量

采购预算

(人民币)

服务期

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存量公房民事法律诉讼服务

1项

35.2万元

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民事诉讼。合同期至代理事项完成。

备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不得缺漏。具体要求详见磋商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6个月内提起民事诉讼。合同期至代理事项完成。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3.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3.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3.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3.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3.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3.3.具有有效的律师事务所执业许可证;

3.4.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3.5.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响应文件提交截止日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3.6.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

3.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磋商。

备注:上述资格条件须按磋商文件《第六部分 响应文件格式》规定的要求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需加盖公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0年0904日至2020年09月10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方式:现场获取

售价:¥300.0 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0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五、开启

时间:2020年09月16日 09点30分(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扶持性政策:

1.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1.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1.3《关于促进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1.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1.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2.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磋商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

 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路112号908室

联系方式://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联系方式:周小姐 020-32315557,32315530

3.项目联系方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电 话:020-32315557,32315530

发布人: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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