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受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委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有关规定,现对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广州品牌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单一来源)进行其他招标,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前来投标。
项目名称: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推进广州品牌建设行动计划项目(单一来源)
项目编号:SCJD-FW-2048
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小姐
项目联系电话:020-32315557,32315530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采购单位: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采购单位地址:天河路112号706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代理机构: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联系人:周小姐 020-32315557,32315530
代理机构地址: 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一、采购项目内容
1.项目内容:
采购内容 |
数量 |
最高限价 (人民币) |
实施时间(服务时间) |
推进广州品牌建设行动计划 |
1项 |
60万元 |
2020年11月-12月底 |
备注:供应商须对本项目所有采购内容进行整体响应,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响应,不得缺漏。具体要求详见谈判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
2.本项目需要落实的扶持性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3.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广州市广告行业协会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东风东路733号(1)自编F8-03
二、开标时间:2020年11月05日 09:30
三、其它补充事宜
1.供应商资格条件:
1.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1.1.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1.1.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1.1.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1.1.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1.1.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1.1.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2.供应商必须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相应的经营范围和能力;
1.3.供应商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见参考模版)
1.4.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日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1.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供应商应当在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4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谈判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供应商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采购代理机构购买谈判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①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执业许可证)复印件。如非“三证合一”的,须同时提供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②经办人如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原件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如为授权代表,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报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9:30时(注9:00时开始受理报价文件)。
4.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5.谈判时间:2020年11月5日上午9:30时。
6.谈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7.公告期限(3个工作日):2020年10月29日至2020年11月2日止。
四、预算金额:
预算金额:60万元(人民币)
发布人: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发布时间:2020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