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HZKQ-HW-2201
项目名称:广州市海珠区口腔医院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1,906,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牙科综合治疗椅):
合同包预算金额:55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1-1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牙科综合治疗椅 |
10(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交货。
合同包2(椅旁全瓷修复系统、椅旁树脂3D打印机、牙科显微镜(手术显微镜)):
合同包预算金额:1,110,0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2-1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椅旁全瓷修复系统 |
1(套) |
详见采购文件 |
480,000.00 |
- |
2-2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椅旁树脂3D打印机 |
1(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0,000.00 |
- |
2-3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牙科显微镜(手术显微镜)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550,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交货。
合同包3(空气消毒机、干燥箱、超声波清洗机):
合同包预算金额:130,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3-1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空气消毒机 |
5(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30,000.00 |
- |
3-2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干燥箱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85,500.00 |
- |
3-3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超声波清洗机 |
2(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5,0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交货。
合同包4(移动牙科治疗椅):
合同包预算金额:115,500.00元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最高限价(元) |
4-1 |
口腔科设备及技工室器具 |
移动牙科治疗椅 |
3(台) |
详见采购文件 |
115,500.00 |
-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签订合同5个工作日内完成所供货物的交货。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投标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投标时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社会团体登记证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或身份证等相关证明)副本复印件;如国家另有规定的,则从其规定。分支机构投标的,须提供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总所)针对本项目出具给分支机构的授权书,并同时提供总公司(总所)和分支机构的营业执照复印件。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3)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牙科综合治疗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2(椅旁全瓷修复系统、椅旁树脂3D打印机、牙科显微镜(手术显微镜))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3(空气消毒机、干燥箱、超声波清洗机)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合同包4(移动牙科治疗椅)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无。本项目不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牙科综合治疗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按国家规定执行;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 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成功获得本次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合同包2(椅旁全瓷修复系统、椅旁树脂3D打印机、牙科显微镜(手术显微镜))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按国家规定执行;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 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成功获得本次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合同包3(空气消毒机、干燥箱、超声波清洗机)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按国家规定执行;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 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成功获得本次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合同包4(移动牙科治疗椅)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供应商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按国家规定执行;投标时须提供有效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2)投标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 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 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或处罚期限届满的,投标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供应商资格声明函》(格式详见公告附件)】
(5)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6)已成功获得本次招标文件(具体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2年06月27日 至 2022年07月04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广东省政府采购网https://gdgpo.czt.gd.gov.cn/
方式:在线获取
售价: 免费获取
四、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07月19日 09时30分00秒 (北京时间)
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2房A(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五、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六、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采用电子系统进行招投标,请在投标前详细阅读供应商操作手册,手册获取网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transaction/download.html。投标供应商在使用过程中遇到涉及系统使用的问题,可通过400-1832-999进行咨询或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运维服务说明中提供的其他服务方式获取帮助。
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投标,需要提前办理CA和电子签章,办理方式和注意事项详见供应商操作手册与CA办理指南,指南获取地址:https://gdgpo.czt.gd.gov.cn/help/problem/。
3.如需缴纳保证金,供应商可通过"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金融服务中心"(http://gdgpo.czt.gd.gov.cn/zcdservice/zcd/guangdong/),申请办理投标(响应)担保函、保险(保证)保函。
4.需要落实的采购政策: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20〕46号);
(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等。
5.各投标人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将密封的纸质投标文件送达代理机构开标现场,地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2房A(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注:09时00分开始受理纸质投标文件】
七、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广州市海珠区口腔医院
地 址:广州市海珠区江南大道北11号
联系方式:020-842302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7号3002房A(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联系方式:020-32315516、32315530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梁小姐
电 话:020-32315516、32315530
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
2022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