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受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的委托,对以下项目参照政府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采购,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投标人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YJSY-HW-2304
二、采购项目名称: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新院搬迁项目医疗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预算:子包一:(人民币)173130.00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子包一:
序号 |
仪器名称 |
数量 |
预算合计(元) |
1 |
分光光度计 |
1台 |
12000.00 |
2 |
电泳仪 |
1台 |
8250.00 |
3 |
干燥箱 |
1台 |
3680.00 |
4 |
紫外可见分光光度计 |
1台 |
32000.00 |
5 |
电子分析天平 |
1台 |
6500.00 |
6 |
电热板 |
1台 |
1700.00 |
7 |
测听室 |
1间 |
60000.00 |
8 |
半导体激光治疗仪 |
1台 |
49000.00 |
预算总金额(元) |
173130.00 |
备注:
1. 本项目采购为采购本国产品。投标人须以包组为单位,对包组内所有招标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不得缺漏。详细技术参数及要求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人需求。
2.本项目适用的扶持性政策:
2.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2《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2.3《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2.4《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2.5《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1.投标人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证明材料),即:
1.1 投标人应当是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复印件】
1.2 投标人应当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的单位提供成立至今的月或季度财务报表复印件)或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1.3 投标人应当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或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1.4 投标人应当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①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税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税证明材料);②提供近6个月任意1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如依法免缴社会保障资金的,则须提供相关免缴证明材料)。如投标人已对接“粤省事”“粤商通”“粤信签”等系统的,可提供通过系统提取的相关信息证明材料】
1.5 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1.6 投标人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2.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生产企业,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生产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投标人如为所投产品的经销商,应依法取得相应的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凭证。按国家规定执行;【提供有效的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明复印件】
3.投标人出具的《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4.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没有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环境保护、知识产权等领域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为准,处罚期限届满的除外。如在上述网站查询结果均显示没有相关记录,视为没有上述不良信用记录);
5.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6.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包号投标或者未划分包号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提供书面声明函(格式自定)】
7.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8.已成功领购本次招标文件(具体领购方式详见本项目公告)。
六、符合资格的投标人应当在2023年8月30日至2023年9月6日期间(上午09:00至12:00,下午13: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广州总部购买招标文件(发售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2901房(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9楼)),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投标人必须携带以下相关资料到代理机构所在地购买招标文件(复印件必须加盖公章):
1)有效的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复印件或三证合一证明文件复印件;(原件备查)
2)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及供应商授权代表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若经办人为法定代表人,则只需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3)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2022年度财务报告或报表复印件(未完成编制的可提供上一年度,新成立单位可提供成立至今)或基本开户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
4)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文件或书面声明函原件(格式自定);
5)有效的生产企业许可证或者经营许可证或备案证书;
6)提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的证明文件;(提供供应商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证明材料复印件及近6个月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7)供应商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及供应商必须符合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的书面声明;(提供书面声明原件,格式自定)
8)提供《公平竞争承诺书》原件;
9)供应商在信用中国网(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查询情况证明,提供两个网站的信用记录查询结果打印页面并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必须在2023年9月20日17:3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投标保证函》原件一份。
八、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的投标人投标。
九、投标截止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10:00时。(注9:30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一路52号好时年商贸中心410室。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2023年9月21日上午10:00时。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一路52号好时年商贸中心410室。
十三、公告期限(五个工作日):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梁小姐、陈小姐 |
采购单位联系人: |
阳江市第三人民医院 |
电话: |
020-37209496 |
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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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总公司:广州市天河区天河北路侨林街43号2901房(中旅商务大厦西塔29楼);阳江分公司:阳江市江城区东风一路52号好时年商贸中心410室 |
联系地址: |
阳江市江城区东门路2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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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州东宝大厦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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账号: |
4405-0140-0115-0000-123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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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医采科技有限公司阳江分公司
2023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