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盒供货资格协议采购项目澄清通知[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24号]
各投标人:
应采购人的要求,现就东莞市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试剂盒供货资格协议采购项目(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24号)招标文件中投标人资质要求做如下修改:
一、更正事项:
投标人资质要求由原来的:
a.应邀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50万元或以上,不接受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更改为:
a.应邀人为独立法人企业,具有合法企业工商营业执照,注册资金在人民币30万元或以上,不接受其他组织或者自然人。
二、更正日期:2009年4月2日
如原招标文件与本文不符之处,以本文为准。未变更部分仍按原招标文件执行。
三、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地址:东莞市东城区红荔路7号怡诚商业大厦B座五楼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闫小姐、李小姐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0769-22805816
采购代理机构传真:0769-22685857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09年4月1日
回 执
请投标人在收到该澄清文件后,在签收处盖章签字后即回传,{招标编号:东采公〔2009〕124号},确认收到此澄清通知。
签收处: (公司盖章、授权代表签字)
签字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