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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项目编号:HZWZ-XD03LM10A015)

更新时间:2010-04-02 [ 打 印 ]

各(潜在)供应商: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龙门县人民检察院的委托,对办案工作区设备采购项目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
一、采购项目编号:HZWZ-XD03LM10A015
二、采购项目名称:龙门县人民检察院办案工作区设备采购项目
三、采购内容:办案工作区设备  1批
四、供应商资格:
1.供应商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2.具有相关经营范围,依法取得营业执照;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名的企业须提供以下资料:
法定代表人证明书及法人授权委托书(由法定代表人亲笔签名)。
法定代表人及被授权人身份证件。
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国税、地税)、组织机构代码证。
备注:上述资料均需提供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及原件电子扫描件,复印件统一使用A4纸装订,并提交原件到报名现场核查。
五、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4月2日~2010年4月8日(节假日除外)9:00~12:00,15:00~17:00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招标文件公示:(招标文件下载)公示期为2010年4月2日至2010年4月8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六、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9:30~10:00。
七、谈判投标文件递交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八、开标时间:2010年4月9日上午10:00。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十、采购代理机构及采购人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联系人:赖先生  
电话:0752-2809944  
传真:0752-2800380  
联系地址:惠州市江北双子星国际商务大厦B座15楼06号
采购人:龙门县人民检察院
联系人:何先生
电话:0752-7895182
联系地址:广东省惠州市龙门县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二○一○年四月二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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