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多功能酶标仪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SE-QX-1003)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受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 的委托,对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多功能酶标仪购置项目 进行竞争性谈判采购,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与谈判。现将本项目采购文件(
GZSE-QX-1003,
可点击下载)进行公示,公示期:2010年11月4日至2010年11月10日。有关事项如下:
一、采购项目编号:GZSE-QX-1003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多功能酶标仪购置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63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设备名称 |
数量 |
最高限价(总价) |
多功能酶标仪 |
一套 |
63万元 |
经政府采购管理管理部门同意,本项目采购本国产品或不属于国家法律法规政策明确规定限制的进口产品。(进口产品指通过中国海关报关验放进入中国境内且产自关境外的产品)。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二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报价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投标方的企业注册资金不少于50 万元人民币,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依法取得《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者《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
(三)具有所报价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四)经销商、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取得制造商/总代理商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五)在广州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4 日8时30分起至 2010年11月15 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购买谈判文件,谈判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采购文件供应商的投标报价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月15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交纳谈判保证金人民币6000元整。
九、投标报价截止时间:2010年11月16 日上午9:30时(注 9:00 时开始受理投标报价文件)
十、投标报价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室
十一、开标时间: 2010年11月16日上午9:30时
十二、开标谈判地点:广州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以书面形式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质疑书应当署名。质疑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本人签字;质疑供应商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签字盖章并加盖公章。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凌小姐 |
采购人联系人: |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设备科 |
电话: |
020-38878049 |
电话: |
020-38665704 |
传真: |
020-38879761 |
传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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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
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 |
广州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
邮编: |
510610 |
邮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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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户行: |
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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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 |
101008512010005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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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