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公安厅2010-119出入境制证中心大楼保洁项目招标公告(项目编号:GDGA-FW-1009)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代理机构”)受广东省公安厅机关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采购人”)委托,就以下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供应商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GDGA-FW-1009
二、采购项目名称:广东省公安厅2010-119出入境制证中心大楼保洁项目
三、采购预算:人民币74.5万元
四、项目内容及需求:(采购项目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投标人必须对子包内的所有内容进行投标,不允许只对标段内其中部分内容进行投标。用户需求详见第四章用户需求书。
1、服务期限:十八个月(详细内容请参阅招标文件中的相关内容)。
2、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3、招标方式:公开招标
4、项目类型:服务类
5、招标文件公示公示期:2010年11月5日~2010年11月11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采购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电话咨询或传真或电邮形式无效)向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投标单位资格要求:
A、基本要求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的独立法人企业,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B、项目要求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1)具有《广州市环卫行业经营性服务企业等级证书》B级及以上资质证书,业务范围应包括楼宇、场馆清扫保洁、垃圾收集与运输等,在广州地区固定的办公场所;
(2)2007年以来有承担过同规模的保洁项目,以中标通知书和有效合同复印件为准;
(3)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人民币100万元。
投标人须携带企业营业执照、有效的服务资质证购买招标文件。
C、确定参加投标
投标人必须在2010年11 月24日中午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复印件必须加盖投标人公章。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0年11月5日起至2010年11月24日期间(办公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到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详细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投标截止时间:2010年11月25日15时
八、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九、开标评标时间:2010年11月25日15时
十、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148号南方证券大厦1010室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
采购人联系人 |
何小姐 |
陶小姐 |
电话:020-38878648 |
电话:83110322 |
传真:020-38879761 |
传真:020-83110987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体育东路140号南方证券大厦1019~1022室 |
联系地址:广州市黄华路97号 |
邮编:510610 |
邮编:510000 |
开户行:广东发展银行白云机场支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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帐号:101008512010005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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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