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多功能酶标仪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SE-QX-1003)采购文件更正公告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于 2010年 11月4日在广州市财政局上发布的(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多功能酶标仪购置项目)(项目编号:GZSE-QX-1003 )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采购文件中的部分事项或采购需求发生变化,按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的要求作如下澄清/更正:
原采购文件中的“第三部分 采购人需求”第 六条“付款方式”
1、合同签订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30%预付款;物品到货安装验收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合同总金额65%的货款;待一年质保期结束后,采购人向中标人支付剩余合同总金额5%的质保金。
2、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以下文件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设备计量检定报告;
5)、中标通知书
更正为:
1、“合同签订后一周内,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预付合同总价款的30%给中标人,中标人提供合同金额70%的支票给采购人,待采购人将支票入帐收妥后,采购人办理财政支付申请支付合同总价款的70%给中标人,货物到采购人指定地点交付并完成设备验收后一周内,采购人支付合同总价款的65%给投标人,合同金额5%的质保金在货物安装调试后一年内支付完毕。”
2、采购人凭中标人提供的以下文件支付货款:
1)、合同;
2)、中标人开具的正式发票;
3)、验收报告(加盖采购人公章);
4)、中标通知书。
其他内容不变。
特此公告。
采购联系人: 广州市第十二人民医院设备科
采购人地址: 广州黄埔大道西天强路1号
电话: 020-38665704
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 凌小姐
电话: 020-38878049 传真: 020-38879761
广东五洲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2010年11月4日
采购文件澄清/更正通知书回执
贵单位于 年 月 日送达的《关于 项目采购文件的澄清/更正通知书》已收悉。
收件人(盖章):(购买采购文件的潜在供应商)